会见应具备同理心。基于**与坚守法治的立场,尽己所能为当事人争取生存空间,这是刑事辩护的本职和使命。当事人虽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,但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罪犯,其承受着与世隔绝的身心煎熬,必然需求心理建设和人文关怀;他们的合法诉求和表达权利,在刑事诉讼中应予充分听取而不应被缺位。刑事律师须“设身处地,将心比心”,充分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当事人的境遇和心路,同时扎根国内的“家文化”,将富有人情温度的家长里短穿插于会见过程中,由此解放当事人的心理防御机制,使其由衷感到“这位律师是真心实意为我着想”,从而比较大程度收获当事人的信任与配合,乃至成为当事人身处困境之时的精神支柱。
专项范缺失将妨碍信任建立。会见前,刑事律师应事先对案件大体情况加以了解,做好相应的知识储备。会见中,当事人往往会就“自己是否能被取保或不起诉”、“案件到了法院可能会怎么判”、“律师会怎样去辩护”等问题进行咨询;倘若刑事律师“一问三不知”,未能展现出应有的专项底气,则会让当事人不再报以**信任。
会见应具备专项范。形象上,刑事律师应注意仪容着装、音调语气、表情管理等,使得外在形象符合应有的职业定位,为当事人留下平易近人而举止有度的头一印象;专项上,刑事律师应充分呈现对案件的单独判断,比较大化消除当事人潜在的将信将疑和惶恐不安,争取让专项意见在当事人心中占据主导影响,使之逐渐确信“这位律师或许真的可以帮到我”。
会见信任与互惠,刑事会见的核心关切会见是当事人命运和刑事**进程的连通纽带。刑事诉讼程序启动、当事人自身陷入困境、家族状况混乱失序之时,近亲属应头一时间委托律师与当事人见面,以全面提供刑事法律服务,并有序开展命运危机挽救。信任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,这是会见的首要目标。刑事律师应兼备“专项范”与“同理心”,以获得当事人高度信任,为后续工作创造便利条件。
技能与智慧并非触手可得,践行和思悟终将永无止境。人世间诸多偶见机缘与沉浮命运,皆发端于自我的本真志趣与社会的恒常法则。业精于勤荒于嬉,行成于思毁于随*刑事律师“居庙堂之高”,亦须以专项匠心锤炼实技,在实践熔炉之中淬炼真知,否则也会“久疏战阵,武艺生疏”,出现技能退化与智慧落伍,乃至名不副实而德不配位。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年轻刑事律师“处江湖之远”,更应树立知己不足的求知品格和投身志业的处世信念,在理想沉浮和现实跌宕之中学会权衡而取舍,并使得率真心性不被扭曲而愈发清澈而坚韧,从而将执业技能修炼得扎实牢靠,逐渐生出深远通达的实践智慧。刑事律师的鲜花掌声,既蕴含着汗水与付出的全心浇灌,还伴随着彷徨与苦痛的彻骨洗礼;唯有阅尽沧桑而永葆赤诚,方能在激流旋涡之间摆渡自我与他者之命运,方能在辗转反侧之间了悟辩护与人生之真谛。
凡人固有生死,对执业初心的反躬自省,终究无法脱离“生与死”层面的意义追索刑事律师应秉持“为梦想而谋生求存”的负责态度,以明哲的风险防范与精湛的专项处理,实现工作的化繁为简与辩护的攻坚克难;刑事律师应心怀“为梦想而至死竭诚”的内心觉悟,将“为生命与自由而辩护”视之为终身志业,无愧于“为人性尊严与法治荣光而负重前行”之使命归宿。
”刻骨铭心的执业修行,沉淀于起始之举步维艰、过程之事与愿违、结果之不尽人意的亲历与思悟,焕发于是非与真伪、善恶与美丑、理想与现实、光亮与阴影的行走与体悟。职责要求作为,修行固然充满坎坷与遗憾,但却并非毫无价值的消耗与折腾虽然刑事辩护的介入,未必能使结果合乎愿景,但若刑事律师**参与过程,事情就很可能会变得更糟。
修行究其根源都在一个“悟”字从“功夫低微”到“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”,既需良师提点与伯乐相助,更须读万卷书、行万里路、阅人无数,归根结底必须自己去悟,以促成技能的举一反三,并实现智慧的触类旁通。刑事律师的执业修行,既离不开专项服务所应秉持的技术理性和务实精神,还离不开辩护职责所应具备的执业信念与人文情怀。一个行业的踽踽前行,若是以信念和情怀作为根本动力,则必然有其难言之隐和艰辛之处,但若缺乏真实的信念和情怀作为恒久支撑,则所有的难言之隐和艰辛之处都将无法自渡。正如福建*刑事律师李明先生,在生前比较后一课中慷慨陈词“刑辩之路在今天而言不是成功之路,而是艰险或者坎坷之路……真正有梦想的人甘愿死于自己的梦想,或者至少死在前往梦想的途中。